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2.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
3.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
4.负责中小学校的机构设置、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
6.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7.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依法治教和教育执法工作,协助处理违反教育法规的案件;
8.统筹协调教育强市、教育体制改革、两型社会、小康社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工作等工作;
9.统筹协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及市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的制定、实施;
10.会同业务科室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11.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