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地质勘查行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地质工作,管理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项目计划管理和汇总分析地质勘查成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管理市县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指导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汇总分析全市地质勘查行业情况。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