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市财政监督政策制度,制定年度财政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归口管理财政监督考核工作。
(二)监督财政政策、管理制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处理问责建议。指导、考核县(区)财政监督工作。
(三)归口管理本级财政监督事项的检查、审理、复核、结论,提出监督处理处罚意见。办理全市财政监督行政处理处罚事项的行政复议及督办。
(四)承担局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并协助会计管理机构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承担局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出资人审计工作。
(五)负责本级和全市预决算和部门预算公开公示监督工作。负责上级监管部门及同级审计的联络协调,问题整改落实督办,以及群众举报性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牵头局内“互联网+监督”和“互联网+监管”,以及局机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向本市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派驻的监事会主席以及重点项目派驻的财政监督员的管理。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市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交办的财政监督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