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协调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运行要素的供应;实施煤电油气应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煤炭、石油、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编制、指导并实施全市年度发用电计划和全市电力生产、电力运行调度;研究全市电力工业改革方案及相关的实施办法;研究提出全市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情况,负责全市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力应急工作,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承担对全市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电力执法监管职能;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电力犯罪活动,保护全市电力设施;依法查处违法用电窃电等违法行为,并做出处罚;协调处理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供电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供电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力安全事故预防、调查和处理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整治考核中的“监督供电企业依法执行政府及其授权部门对工业污染企业作出的限停电措施”指标任务完成。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