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意见,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会同行政审批服务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研究提出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市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市核电管理。负责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市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措施,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决策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拟订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对电力、石油加工等企业进行监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