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承办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五大宗教及民间信仰以外其他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草拟宗教工作相关方面文件报告,指导和管理全市宗教干部相关业务培训,负责相关骨干宗教教职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五大宗教及民间信仰以外其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和相关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指导相应市级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区县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及民间信仰和五大教以外其他宗教事务依法进行管理;联系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及民间信仰和五大教以外其他宗教界人士,做好相应的涉外宗教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利用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及民间信仰和五大教以外其他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制境外利用有关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理有关邪教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