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医学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