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燃气行业的具体规定;组织编制全市燃气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各经营、使用燃气单位的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全市燃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的审核;负责全市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的审批、发证;负责全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审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及教育;负责编制实施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根据城市用水、供水及水资源长远规划制定城市用水计划,并下达执行;制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实施单位用水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用水情况考核并按规定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组织开展节水检查、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负责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以及其他节水科技成果;负责节水技能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创建节水型城市及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