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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研究全县文物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安全防范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市级、省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申报工作,承办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相关审核、审批工作,组织权限范围内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初审工作。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