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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组织制订全县工业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依法组织、协调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再生资源、报废汽车;研究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指导、协调和规范全县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并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的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参与推荐企业上市及上市企业资产重组的有关工作;参与“三资”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促进本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鼓励措施,加强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拟定政策重点扶持民营经济的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县本级中小企业专项发展基金;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运行趋势的分析和监测;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企业减负、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环保、清洁生产、工业节能排等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