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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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45-2515913
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他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承担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影响评价工作;参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对县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对超过污染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申报、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和实施“三线一单”工作,拟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固定污染源清理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承办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