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拟订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湖南省全民健身工作条例》,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负责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推行社会指导员制度;组织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全县群众体育(非奥运会)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负责(非奥运会项目)裁判员及武术段位的技术等级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和体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性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和重点项目的布局,指导管理全县竞技体育训练、竞赛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负责申报、承办在本县举办的国际或国内竞技体育竞赛活动,承担组织、协调、监管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经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确认的体育竞赛奥运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和裁判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指导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县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指导、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县青少年竞赛活动、负责运动会的组织和管理,承担青少年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及业余体校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向市、省和国家队选拔输送优秀运动员。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