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指导全县海事管理工作,指导港口、岸线、水上交通运输设施、船舶和浮动设施管理、修造与检验监督工作;负责航道管理、航标设置以及航道通航技术标准审核审查工作和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估;负责编制海事监督、船舶检验、航道、港航的新建改建(养护)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参与指导全县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监督水路工程建设,参与拟定水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牵头负责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指导防止船舶污染水域、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指导船员培训、船员考试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指导监督渔船检验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参与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水上安全执法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