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办理或组织办理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事项;办理或组织办理县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因不服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办理或者组织办理县人民政府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办理或组织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申请;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裁决文书、行政执法文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与审核工作;受理和审核局机关国家赔偿案件。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