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
负责人:杨昌宗
地址:双江镇人民政府四楼416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8622455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做好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开展辖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简介:国土所所长:杨昌宗 联系方式:8622455 地址:双江镇人民政府四楼41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