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滕风
地址: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昌龄桥头自然资源局307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745-7732272
工作职责
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自然资源出让方案并予实施,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土地利用率监管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相关工作。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直机关和中央、省、怀化市在洪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使用土地的资产处置。
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矿产、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需报国务院、省、怀化市、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呈报工作。承办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汇总、资料组卷上报工作。承办全市涉农用地的集体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许可、涉农用地的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等工作。
负责全市辖区内集体土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和安置补偿管理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