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8:00-12::00(上午),(下午)2:30-5:30,3:00-6:00(夏季作息时间)
工作职责
组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的监督和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中医、民族医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组织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保护、挖掘、整理、开发和利用;指导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应用推广;推进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建设。负责中医药事业建设项目管理;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