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
地址: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电话:0745-7732851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食品(含特殊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趋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的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受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有关工作。负责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制度。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