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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负责研究工业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和备案工业建设项目。
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审批(核准、备案)和申报农业、林业、水利等投资项目。
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社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审批、核准和备案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和下达全市社会事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
组织编制和协调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区域合作、资源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污水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审核,以及资金申报。
提出全市能源、交通等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交通中长期规划和重点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核准、审核和申报相关重大建设项目及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承担国家、省安排我市能源、交通及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政策与规划。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