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承担交通、国土资源、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环保、粮食、供销等部门和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财务资金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县本级城建项目资金管理的编制和执行;负责交通、国土、环保、粮食等部门基本建设(国债资金)、政策性补贴等专项资金管理,监督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