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整合现有镇事业“六中心”(站所)通过授权承担的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及其他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执法职责和资源,组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统一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核定队长1名,副队长2名。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