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和草原建设保护利用工作;加强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配合做好联合巡查工作,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为。
3、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4、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