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研究拟订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防治荒漠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林业执法工作;承办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和执法证的管理;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清理工作;负责县级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初审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订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 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 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科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