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监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国家和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组织、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工作;协调、督促县野生动植物的重大违法性案件的查处。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