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执行有关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跨省、市、县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拟订县本级残疾人相关扶持政策。
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县本级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养老业务培训。
拟订县本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