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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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45-6858018
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负责对养老、失业等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养老、失业等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失业等保险基金征缴措施、落实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负责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职工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认定、报批工作;负责转企改制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执行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本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定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并监督实施。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及其补充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工伤等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等保险基金征缴措施、落实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预防、工伤事故调查、工伤认定、报批和康复等工作。负责落实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有关工作及工伤待遇标准的核准。负责工伤定点医院的认定、年审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