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负责审计与县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委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府机关、县政协机关、县法院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分工范围内的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全县行政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与县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范围内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审计与县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直属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开展全县事业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