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全县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景区(点)等旅游企业进行相关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组织指导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案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负责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旅游行业与交通、公安、工商、税务、发改、安监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有关事项;协调突发性旅游事件的处理;负责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旅游系统内部的人才服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