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将综治工作职能划入。负责辖区内平安建设、铁路护路、反邪教、禁毒、人民防线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预防青少年犯罪;加强普法教育及各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流动人口清查及管理;指导社区“平安创建”工作;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将安监工作职能划入。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统计辖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