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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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环境影响评价、排放管理的方法规、规章草案,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日常管理工作,协同审查区级规划、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按权限负责审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辐射安全许可业务工作,按权限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业务工作。
3.配合编制和组织实施“三线一单”工作,拟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固定污染源清理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4.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日常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指导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5.负责区政务中心窗口工作、“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
6.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相关工作。
7.负责区域水、大气、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与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的管理、综合协调、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9.负责组建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负责专家库专家的选聘、考核和培训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