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负责分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以及印章、保密、值班等工作。
2.负责政务督查督办。承担重要会议、文件议定事项的分解工作,组织督办领导批示、区委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和分局有关决定、会议精神等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局班子、局务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局领导公务活动,审核和指导局领导出席的专业性会议方案。
4.负责组织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计划,组织考核考评,协调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起草全局性、综合性文件材料。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5.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开展分局机构改革、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劳动工资(规范津补贴)、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行政表彰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局股室职能划分、干部职工考核及民主评议、人员调配、离退休老干管理与服务工作。
6.负责财务管理、财务预决算、社会保障、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以及政府采购、政府招投标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统一战线、妇女儿童、共青团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牵头组织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精准扶贫、综治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三城同创(绿城攻坚、交通文明劝导、片区创卫)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