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负责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2.负责土地利用率监管工作。
3.拟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组织实施;组织拟定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拟定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
5.负责需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呈报工作。
6.承办区本级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汇总、资料组卷汇总工作。承办区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许可、农村村民建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