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有关听证、行政应复、应诉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监督实施工作,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行政检查方案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
2.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
3.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