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发展规划和管理服务规范。负责按照法律规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刑事诉讼值班律师制度。指导、监督区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区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律师、法律工作者执业许可审核呈报工作。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依法执业。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