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杨娟霞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2271963
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向区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拟定行政应诉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区行政应诉、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以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