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制定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二、统筹管理基础教育、留守学生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以及禁毒、科技、人防、环保等专题教育。
三、负责中小学德育管理,指导学校班主任、团队建设,审核表彰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和优秀德育工作者。
四、负责中小学教材的征订及教辅资料审定和学生各种证(册)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负责市直、区属中小学的学籍日常管理、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和毕业证书的发放验印工作。
六、组织实施小学、初中毕业考试(考查)和小学、初中、高中招生计划的制定及招生录取工作。
七、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高中新课程改革试验及新课程改革样板校建设工作。
八、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规划、系统数据的上报等相关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