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教师(含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及教育人事改革工作。
二、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调配使用等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的政策规定;负责局机关及全区各类学校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四、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岗位设置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特级教师等选拔工作。
六、负责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师资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业务考试工作;参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八、负责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管理、改革有关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九、负责教育基金会办事处日常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