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及工资福利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所监管企业董事、监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市直属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担对市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与其他产权单位、市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与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和出国政审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监事会的纪检监察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