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组织编制城市管理事业(包括环卫、广告、渣土、排水等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渣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调度、协调工作;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局所属项目的申报、监督、验收,建立健全项目台账;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有关部门证照颁发和项目审批情况备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