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人: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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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18774554322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助编制、实施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等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