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负责分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分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以及印章、保密、值班等工作。
2.负责政务督查督办。承担分局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议定事项的分解工作,组织督办领导批示,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会议精神等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负责分局党组会、局务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分局领导公务活动,审核和指导分局领导出席的专业性会议方案。
4.负责组织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计划,组织考核考评,协调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局性、综合性文件材料。拟订分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牵头组织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开展综治维稳、爱国卫生、“文明县城”、“森林城市创建”、疫情防控、消防、禁毒、计划生育等工作。
6.负责分局机关后勤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工作,分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分局机关单位财务管理、财务预决算、社会保障、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财税共治、产业发展、产业招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8.配合市局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及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
9、承办分局党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