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资产处置,负责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