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人:石欣
地址:
办公时间:
办公电话:0745-5040008
工作职责:1、负责制定自然保护地体系分类标准、建设标准并提出审批建议等; 2、监测评估,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评估生态环境状况,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3、监督执法,即整合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综合执法职责、队伍,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落实全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4、督察问责,即对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进行督察巡视,对生态环境保护、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监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简介:成  员:颜家环   滕明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