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以镇政府名义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安全生产、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林业、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有关执法工作,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和监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
(2)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有关执法活动和有关重大案件线索巡查、综合检查、接收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3)参与有关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活动;
(4)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档案;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