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
地址: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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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风景名胜区的地形、地貌、山石、水体、动物、植物、大气等自然资源和古建筑、古遗址、石刻等人文资源的调查登记、建立档案和设立标志等保护工作;组织制订、宣传和贯彻执行景区资源保护法规政策;组织相关部门对一切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