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职责: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旅游商品的研发。指导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国内外宣传推广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活动。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