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王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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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股员:梁  银
负责指导实施全县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和劳务协作等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办法,参与拟订实施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负责指导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指导监督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促进就业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
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全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技能人员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完善全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审批工作,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公益性岗位审核发放;负责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技能大师”、“技术能手”评审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县职业技能鉴定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负责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和福利制度;监督实施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参与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参与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范,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全县企业薪酬调查数据填报审核。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