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工作职责
1、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3、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事项的建议。
4、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5、积极开展“平安乡”创建工作。
6、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乡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7、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乡乡有关部门、村(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8、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对重点行业、重8、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9、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账、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10、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11、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2、牵头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14、指导管理村(社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5、完成乡乡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县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