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宗教事务股
承办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民间信仰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宗教行政许可的审批、审核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起草有关文件;推动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承办宗教工作部门及宗教团体的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交流事宜。
县宗教事务部 指导全门工行政执法作,行使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受理宗教事务有关的行政复议,参与有关行政诉讼;指导监督宗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实施程序工作;指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承办涉及宗教政策问题的文章、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组织全县宗教事务部门的普法、执法考核评议工作;承担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了解掌握境外有宗教背景的非政府组织的在县活动,查处涉外宗教案件。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