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工作职责
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实施的具体办法。制定地方标准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本行政区域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重要标准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对标准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负责商品条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质量事故调查。
简介